关于广化寺造像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43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广化寺造像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43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广化寺造像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内文物发〔2014〕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摩崖造像保护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实施计划不完整,可行性、必要性说明不充分,我局暂不同意该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摩崖石刻的分布、数量、范围、面积等基础信息和广化寺造像保护范围图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进一步说明文物本体现状、病害种类及分布等有关情况,明确主要技术思路。明确保护工程类型。

(三)说明编制规划经费预算依据。

三、请你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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