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山辽墓——萧和墓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关山辽墓——萧和墓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17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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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关山辽墓——萧和墓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723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关山辽墓——萧和墓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辽文物〔2015〕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山辽墓——萧和墓本体加固保护及保护棚改建工程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保护为主,做好萧和墓本体保护及墓室保护棚建设工程,并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保护。
(二)墓室本体加固保护应切实做好前期勘察、研究和试验,进一步明确墓室病害情况和成因,并评估墓室的整体稳定性,为科学确定墓室保护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墓室本体加固保护应以结构加固为主,尽量采用物理手段,慎用或者不用化学手段。不得对墓室进行大规模补砌,原则上不再补做墓道及墓室已缺失部分,仅对失稳部位及构件进行必要的结构补强。
(三)墓室保护棚改建应严格控制建筑规模和体量,建议采用轻型结构建筑,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限,并优化外观设计,注意与墓葬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护棚周边防排水应与保护棚建设统筹考虑。
(四)墓葬周边环境整治应纳入当地人民政府工作计划,不宜列入此次工程。环境整治应注意对墓葬原生环境的维护,做到最小干预,维持周边环境整洁即可。
(五)墓前建筑基址清理若确有必要,应按要求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六)应充分考虑墓葬加固后的日常养护和合理利用问题。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关山辽墓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墓葬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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