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威文庙油饰彩画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武威文庙油饰彩画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84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武威文庙油饰彩画修缮工程立项的报告》(甘文局发[2014]2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威文庙油饰彩画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武威文庙建筑群油饰彩画。

(三)应首先明确文物彩画与非文物彩画的范围,清楚界定不同部分的工程性质。在此基础上,深化对油饰彩画做法的现状和历史分析,加强对原有油饰彩画的材料、工艺、做法的分析研究,注意总结其明代特征。

(四)补绘维修中要严格保持原做法,采用当地特色的图案,以及传统工艺、做法和材料,不得刻意增加工艺,切勿照搬官式宫廷做法。油饰彩画底层(地仗)的材料和做法应与建筑时代相一致。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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