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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跨越金界壕遗址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跨越金界壕遗址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22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跨越金界壕遗址的请示》(内文物发[2014]3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在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坐标:东经112°56.4′,北纬42°29.1′)和镶黄旗(坐标:东经113°43.7′,北纬42°16.8′)采用桥梁跨越方式通过金界壕遗址的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金界壕遗址保护范围相关文件、图纸及管理规定,桥墩宜设置在保护范围外。
(二)应对施工及通车后振动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
(三)施工中及完工后应对金界壕遗址做好标识,在不破坏遗址的前提下,可考虑在一定范围内设置造型简朴的路障或护栏,避免遗址遭机械和车辆碾压。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由你局核准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桥墩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如遇重要发现,应及时调整方案予以避让。请你局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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