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坝闸移址新建工程选址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坝闸移址新建工程选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34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坝闸移址新建工程的请示》(鄂文物文〔2014〕2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建设坝闸移址新建工程涉及屈家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选址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建设坝闸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优化建筑结构形式和外观设计,注意与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应补充评估建设坝闸迁建后,青木垱河水位上涨对屈家岭遗址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水位上涨后淹没遗址。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建设坝闸涉及屈家岭遗址的拟建区域和实际影响区域进一步开展必要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设计单位根据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方案,经你局核准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实施。

五、施工中,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做好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并督促工程部门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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