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3060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及配套设施维修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4〕55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立项,内容仅限于文物建筑修缮、院落环境整治,以及随文物建筑修缮而进行的水电暖和通讯线路整治。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及院落。
(三)开展文物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对各类残损进行深入描述和量化说明,并准确掌握病害根源;研究文物的近现代建筑特色,详细记录文物建筑原有形制、结构、材料和构造工艺;为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
(五)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的文物建筑规模较大,不同材质的建筑保存状况存在差别,应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安排保护修缮内容和周期。
(六)有关建筑彩绘保护修复和消防、安防、避雷等配套设施更新等内容,应在充分开展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具备相关工程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立项报告,另行申报。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编制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等内容,为进一步开展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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