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发桥改造工程选址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辉发桥改造工程选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73号

吉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辉发城址内辉发桥改造工程的请示》(吉文物发〔2014〕2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辉发桥原址改造工程选址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桥梁形式以简洁为宜,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以与遗址及其环境景观相协调。建议尽量维持原桥的高度和跨度,不宜过高或设计过长的引桥。同时,应将工程建设范围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尽可能减小对遗址及环境景观的影响。

(二)进一步优化桥梁施工方案,尽量减缓工程施工对遗址的影响,并补充施工中文物保护的临时性措施。

(三)桥梁施工便道、临时建筑和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区域应设置在遗址保护范围以外,且不得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随意动土。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辉发桥改造工程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勘探和必要的发掘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设计单位根据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五、施工中,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做好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并督促工程部门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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