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丰矿工业建筑群保护规划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4〕730号
颁布日期:2014-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正丰矿工业建筑群保护规划的意见

办保函〔2014〕730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正丰矿工业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冀文物字[2013]2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正丰矿区是集生活生产于一体的综合体,既要重视工业生产设施的保护,也应重视生活设施和形态的保护。

二、正丰矿工业建筑群的保护利用,应立足于工业遗产发展脉络的保护,重点考虑该企业的生产发展需求,以及生产资源枯竭后的企业转型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建设休憩公园作为发展主题。

三、工业遗产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遗产,其价值评估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活方式、生产设施的价值及其对历史的贡献等方面。对尚未列为文物的各类设施也应做客观、全面的评估,为完整保留该企业的生产生活发展脉络奠定基础。

四、矿区的展示利用应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工业设施,避免大面积拆旧建新。应对拟拆除建筑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区别对待,对重要历史信息尽可能予以保留。

五、补充对地下采空区的保护内容及其措施。

六、增加山区洪水、雨水的评估。补充消防、安防设施评估内容。

七、补充该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八、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和相关图纸。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8月2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