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结果公示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过审查,国土资源部拟对22个评估单位、14个勘查单位、27个设计单位、22个施工单位和7个监理单位授予甲级资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拟授予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胡杰(010)66558318

传真:(010)6655831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1.拟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20528057618313.xls

2.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20528058026427.xls

3.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20528058087542.xls

4.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20528058244755.xls

5.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205280582937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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