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函[2015]87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环函[2015]87号

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分别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和《国家环境保护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合并简称《可研报告》)收悉。开展这两家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符合我部对重金属铅污染治理和相关治理再生技术研发需要,以及我部对乡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和相关技术研发需要,也符合我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均已通过专家论证。经研究,同意以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以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我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发展现状及特点,开展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系统集成,解决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污染防治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以研发“源头产生污染减量、过程三废高效处理、末端资源高质回用”的实用和先导技术为方向,推动我国铅蓄电池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进步,并通过实际工程加以应用推广。

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乡镇环境特别是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和安全处置的特点,以乡镇生活垃圾安全处置和污染防治为目标,突破乡镇地区生活垃圾收集难、热值低、处理处置模式受局限难点,研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及焚烧发电资源化实用先导技术,并通过工程化加以应用推广。

两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均为两年。请按照各自《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本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提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按时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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