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同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函[2013]39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同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你院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我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经研究,同意以你院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领域,开展重金属、有机物及复合性城市土壤污染修复有关技术、设备开发和产业化,开展该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创新、开发、转化,承担领域内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多学科融合、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产业发展,为环保监管和决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
中心建设期为两年。请按照《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研究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请按要求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环境保护部
2013年3月1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