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滩涂圈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2]304号
颁布日期:2012-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确定滩涂圈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问题的复函

环办函[2012]304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确定滩涂圈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请示》(沪环保评〔2011〕37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局建议,将滩涂圈围工程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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