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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函
| 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教发函[2015]6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5]6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函》(川府函〔2014〕18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1010621;同时撤销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1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促使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为国家气象事业、国防科工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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