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高函[2013]2号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批准实施2013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

1.批准北京大学等46所高校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90个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每个专业点支持建设经费150万元。

2.批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120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目,每个专业点支持经费15万元。

3.批准北京大学等50所高校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80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基地支持建设经费200万元。

4.批准北京大学等100所高校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支持建设经费100万元。

5.批准北京大学等109所高校实施9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6.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建设1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课程支持建设经费20万元。

7.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10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每门课程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8.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继续实施2011年立项建设的精品开放课程共享平台项目,安排经费600万元,其中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建设400万元,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建设200万元。

9.批准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实施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支持建设经费100万元。

10.批准北京大学等53所高校实施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项目,资助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每人每年资助经费不得高于3万元。

二、有关要求

1.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学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制订本校(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2.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执行要求另发。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白文宏,010-66097392,66096867。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doc

http://www.moe.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3/29/20130329172101769.doc

教育部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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