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水利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岁末年初以来,中办、国办、国务院安委会和水利部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陈雷部长关于做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掌握各地区、各单位2月份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加强水利安全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特就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重大节水供水工程。春节期间工程停、复工情况,2016年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年度投资情况以及停工项目落实安全管护措施情况等。

2.面上项目。各地、各单位已转下达2016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在建工程和2月份新开工项目情况,已完成年度投资情况等。

3.稽察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5年稽察整改意见制定整改稽察方案、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情况,对稽察发现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及反馈情况。

以上填报情况均截至2016年2月29日。

二、报送方式

请严格将表格和书面文字材料按时报送至部安全监督司,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有关表格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2016年3月1日15时前。

联系人:李智红、何兰超

联系电话:010-63205227(传真)、010-63202271

附件:1.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填报表

2.面上项目安全监督情况填报表

3.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及面上项目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的紧急通知

2016-03-01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岁末年初以来,中办、国办、国务院安委会和水利部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陈雷部长关于做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掌握各地区、各单位2月份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加强水利安全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特就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重大节水供水工程。春节期间工程停、复工情况,2016年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年度投资情况以及停工项目落实安全管护措施情况等。

2.面上项目。各地、各单位已转下达2016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在建工程和2月份新开工项目情况,已完成年度投资情况等。

3.稽察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5年稽察整改意见制定整改稽察方案、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情况,对稽察发现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及反馈情况。

以上填报情况均截至2016年2月29日。

二、报送方式

请严格将表格和书面文字材料按时报送至部安全监督司,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有关表格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2016年3月1日15时前。

联系人:李智红、何兰超

联系电话:010-63205227(传真)、010-63202271

附件:1.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情况填报表

2.面上项目安全监督情况填报表

3.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及面上项目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603/t20160301_734879.html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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