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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钢琴家KEIKO BORJESON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2334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钢琴家KEIKOBORJESON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34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11〕36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邀请日本钢琴家KEIKOBORJESON,于2011年12月30日到福建省厦门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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