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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召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标实函[2010]70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会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已于2010年5月31日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27~28日召开宣贯会,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同志和相关技术人员(每省名额不超过5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7日~28日(会期一天半),26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鸿府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甲八号,电话:010-68131118
三、联系人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磊电话:010-58933022,13611125534
会务联系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王菁电话:010-64517506,13521083669
四、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请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做好宣贯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会代表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1.参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会代表回执
http://www.mohurd.gov.cn/lswj/tz/jbsh2010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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