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销新疆宏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公告第1455号
颁布日期:2012-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销新疆宏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55号

根据企业申请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注销新疆宏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中瑞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其资质证书(证号为甲090565000889及甲000922001396)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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