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寄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总结的函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标标函[2009]16号
颁布日期:2009-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请寄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总结的函

建标标函[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家人防办,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管理机构:

为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标准化成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科学发展,我们决定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研究报告(2008年)》,请你们将2007年以来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并请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下列主要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寄送我司。

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情况,包括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人员情况。

二、工程建设地方(行业)标准制订、修订状况,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总体情况、数量统计,其中数量统计电子文档等形式,分年度进行统计;

2、重要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效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联系人及电话:梁锋010-58933043

电子邮箱:liangfeng@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