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建安[201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6日,你区南宁市江南区标准厂房3号楼施工现场,在拆除外脚手架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5年5月26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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