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文号:建科节函[2009]62号
颁布日期:2009-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报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建科节函[2009]6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558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下一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计划,扩大节能监管体系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示范范围,做好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请你们报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今明两年工作计划。现就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08年至2009年一季度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阶段性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一)。

2、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报告,按政府办公建筑、其他办公及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院建筑、综合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每类建筑上报2栋建筑的审计报告;

3、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公示材料;

4、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汇总表(附件二),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审计汇总表(附件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汇总表(附件四);

5、2009-2010年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工作计划及安排;

6、相关附件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

二、报送要求

请将报送的材料连同刻录成光盘的电子版,于2009年6月8日前报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建筑节能与新墙改革新处。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三、联系电话

电话:010-58934548胥小龙

010-58934871梁传志梁境

传真:010-58933151

附件一: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阶段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二: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汇总表

附件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汇总表

附件四: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阶段性报告编写提纲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905/P020090522595672817914.doc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汇总表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905/P020090522581624843996.xls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汇总表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905/P020090522581624847761.xls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汇总表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905/P0200905225816250009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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