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0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文号:建市资函[2010]47号
颁布日期:2010-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批准2010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伯尔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219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zsc/201005/P0201005076107907811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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