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2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所作的《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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