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2013年6月6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加快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代表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议案交办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