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皖政办明电〔2011〕8号
颁布日期:2011-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抗旱保苗和春季田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明电〔2011〕1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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