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文号:宜政秘〔2015〕42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心组织实施33项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庆市2014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岳西县、怀宁县、潜山县、枞阳县政府为2014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其中岳西县政府第一名,怀宁县政府第二名,潜山县、枞阳县政府第三名。

望江县政府、桐城市政府、大观区政府、宜秀区政府、迎江区政府、太湖县政府、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2014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合格单位。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守住底线,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工作成效,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建设美好安庆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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