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8日
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品牌,助推转型升级,完善政府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强化效能”服务主题,通过实施“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将解决企业的发展需求贯穿于服务企业始终,架起政府与企业的连心桥,畅通政府与企业的直通车,实现政府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促进企业的竞争能力、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十佳服务单位”,促进效能提升。加强服务企业力度,帮助制定企业发展计划,促进企业成长壮大。制定重点企业扶持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帮扶骨干企业制度,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二)评选“十佳服务个人”,促进典型带动。大力弘扬“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为企业做贡献”的服务理念,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驻点服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果。
(三)创建“十佳服务平台”,促进综合实力提升。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服务平台,推进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建设。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本地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拓展市场占有率。
(四)创建“十佳服务活动”,促进活动增效。创新服务企业活动的理念和方式,注重活动实效,及时总结推广服务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五)创建“十佳投融资方案”,促进银企合作。拓宽政银企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推荐机制,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建优良金融环境。
(六)创建“十佳政策措施”,促进环境优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合理配置资源,加大财税扶持,落实和完善各类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政策措施。
(七)创建“十佳示范项目”,促进产业发展。集中力量、集中政策、集中资源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规模、实力和层次。
(八)创建“十佳中介机构”,促进服务提升。健全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中介组织,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依法开展服务工作。发挥协会和商会的服务功能,构建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九)评选“十佳金点子”,促进思想解放。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服务企业金点子征集活动,促进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服务企业的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创建“十佳好新闻”,促进氛围营造。广泛宣传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在全社会营造“服务有功,发展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标准和责任单位
(一)十佳服务单位。
创建标准:
1.认真落实推进《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116”工程加快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蚌发〔2012〕28号),领导有力,组织有方,机制健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紧紧围绕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企业好评。
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心全意为企业、客商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社会满意度高,队伍勤政廉洁高效,机关形象好,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全年无重大投诉。
4.注重舆论宣传和信息传递,企业服务氛围浓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
(二)十佳服务个人。
创建标准:
1.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实绩突出,作风优良,无私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出色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在企业帮扶、市场开拓、资金协调、企业发展、环境(企业生产经营环境、项目建设环境等)优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企业服务工作中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大局意识强,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无“吃、拿、卡、要”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
(三)十佳服务平台。
创建标准:
1.平台建设能结合实际,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突出功能,流程简便。
2.服务平台规范运营,服务功能强,服务质量高,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
3.在畅通信息渠道、解决企业共性需求、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十佳服务活动。
创建标准:
1.有鲜明的服务主题,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
2.能够结合我市企业发展的实际,有符合“发展为本,服务为先”要求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受到企业欢迎和肯定。
3.在服务企业中充分展示机关工作人员优秀的职业素质和服务形象,营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关注和服务企业的氛围,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
(五)十佳投融资方案。
创建标准:
1.有效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政府投融资形式多样化,不断提高政府投融资能力。
2.能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企分开,风险可控、良性循环的投融资格局。
3.扎实推进政银企合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
(六)十佳政策举措。
创建标准:
1.以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企业成长为主旨,以解决企业发展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完善、细致的政策服务。
2.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拓宽企业发展道路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力,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3.能产生比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尤其是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自主创新和服务企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取得突出成效,获得社会各方普遍认可的好政策、好方法、好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效能办。
(七)十佳示范项目。
创建标准:
1.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2.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资金支出合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3.项目各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项目验收合格。
4.项目具有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在本行业或本区域具有示范作用,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效能办。
(八)十佳中介机构。
创建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和与其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条件。
2.具备服务企业的相应资质,有专业的人员队伍,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
3.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业务水平居全市同行业前列,严格遵守行规行约,服务质量优异,服务对象无投诉。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九)十佳金点子。
创建标准:
1.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促进企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2.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创造性,具有较高的参考和利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操作性。
3.对已被采纳运用且效果良好的,推荐时优先考虑。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目标考核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效能办、市工商局。
(十)十佳好新闻。
创建标准:
1.能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服务企业和企业发展中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
2.内容真实,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文风朴实,时效性强,对服务企业和企业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或开拓意义。
3.具有足够的社会关注度,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或播出的关于服务企业工作的新闻作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目标考核办、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效能办。
四、实施步骤
“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行长效机制,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当年2月底前)。召开“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动员部署大会,印发“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内容,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当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全面推动和落实“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各项工作任务,适时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推荐。
第三阶段:考核公示(次年1月1日至1月20日)。“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表彰的候选对象进行初审,报经领导小组审定,面向社会公示。
第四阶段:评比表彰(次年1月20日至1月底)。对评选出的表彰对象,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从工业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的市“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名单附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深入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转变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重要途径。要主动换位思考、主动关心企业、紧密联系企业、热心服务企业。
(三)加大创建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的重要意义,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打造服务企业精品工程。
(四)加强督促检查。由市目标考核办牵头,市经信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参加,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创建质量。
附件
蚌埠市服务企业创建百佳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金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常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和平(市纪委常委)
张文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华友(市目标考核办副主任)
刘东劲(市发改委副主任)
宫开林(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永彬(市经信委党组书记)
吕兴亚(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飙(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亮(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如斌(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照祥(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林(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苏闽(市地税局副局长)
路雪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单懿(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玲(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副局长)
胡扣住(市经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吴永彬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扣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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