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我市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我市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我市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市2013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造林整地现场会后,各县区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全市造林整地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是造林规划不够科学、设计方案不够规范、地块选择不够恰当、树种选择不够合理,未能将生态改善与农民增收充分结合等。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方向、把握原则
(一)把植树重点放在荒山、荒坡、荒滩及道路、河渠、村庄周边的宜林地,不得在基本农田大规模栽树,非重要国省道两侧的林带宽度原则上控制在20米以内。
(二)美好乡村重点村建设绿化不得栽植名贵树种。
(三)农田林网不得栽植小乔木和花灌木。
(四)植树造林要注重与农民增收、林木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用材林、经济林。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
在全面完成年度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任务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放在“三线三边”和美好乡村重点村的绿化提升上,突出抓好河道、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林带新增、补植和农田林网建设及村庄绿化工作。
三、完善设计、细化方案
尽快完成造林整地工作图编制任务,把2013年和2014年造林整地小班在图上标注,切实做到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具体地块准确清晰。
四、改进作风、规范实施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力戒作风漂浮,凭主观想象进行规划和决策。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造林技术规程,力戒大而化之。
2013年12月27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