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亳政办秘〔2015〕110号
颁布日期:2015-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法》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亳州市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30日

亳州市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法

为克服当前市级重点项目推进中信息沟通不畅、调度统筹不够、落实效率不高等现象,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现制定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法。

一、工作范围

(一)遗留的历年十大重点工程项目、市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在建和年内拟开工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社会资本投资、涉及需要市政府及市直职能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的在建和年内拟开工项目。

(二)市城市规划区内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各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二、工作制度

(三)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之前,通过现有统计途径,各载体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将项目业主报送的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周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并提出问题解决的承办职能单位;项目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承办职能单位。政府投资类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由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每周报送市直各主管部门。

(四)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梳理项目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与项目业主、载体单位和市直职能单位对接确认,衔接职能单位明确解决方案和办理时限。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问题和解决方案,以“问题责任清单”方式下发市直职能单位和载体单位落实推进。各问题承办职能单位每周四之前将承办事项落实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对已按时办结的事项及时进行销号。

(五)建立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对于问题关联度较高、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随时召开由相关职能单位参加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办理时限。

(六)实行重大事项调度制度。对涉及建设资金、规划、土地等部门难以解决、需要报市政府研究的问题,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梳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安排时间及时调度。

(七)实行限时办理制度。进一步加快公文运转,市政府及时研究批转部门提请决策的意见,调度会议纪要要在会议结束后2日内发出。承办职能单位要切实提高效率,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按时限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实行催办督办制度。牵头部门对问题事项落实情况要及时催办。市政府督查室执行市领导调度事项督办制度,对问题承办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工作保障

(九)保障工作力量。项目载体单位、项目业主和问题承办职能单位要调剂精干人员,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采取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好项目信息报送、问题摸排梳理、解决方案制定、议定事项落实等工作。

(十)加强协调配合。项目主管部门要统筹加强与载体单位、市直职能单位的沟通衔接,各职能单位也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参加部门联席会议;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切实推进问题解决、推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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