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亳政办〔2010〕75号
颁布日期:2010-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加速亳州崛起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政风评议对象。

1.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5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粮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17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药业发展局)、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房产局、市招商局、市接待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地震局)。

(二)行风评议对象(12个)。亳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亳州市分公司、市邮政局,中行亳州市分行、农行亳州分行、工商银行亳州市分行、建行亳州市分行、市自来水公司、市人民医院、亳州一中。

三、评议内容

(一)政风评议内容。共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4项,个性内容1项。

共性内容: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情况;落实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情况;认真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2.效能建设。主要是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文风,减少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勤俭节约、降低机关行政成本情况。

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治理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4.政务公开。主要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等情况。

个性内容:列入第一类的25个部门个性内容为:系统管理和指导。主要是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情况。列入第二类的17个部门个性内容为:综合服务。主要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加强综合指导,为机关、基层服务等情况。

(二)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内容。

1.守法诚信。主要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业自律及诚信服务、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

2.办事公开。主要是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

3.服务质量。主要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热情服务等情况。

4.廉洁从业。主要是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情况,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遵守各项廉洁自律制度等情况。

5.行业管理。主要是对本系统下属单位行风建设、队伍管理、经营服务行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

(一)日常监督评价。主要是领导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窗口服务情况等。

1。市领导测评。市领导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可结合机关效能考评进行。

2。市级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市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市信访局、市长热线等市级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投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3。市行政服务中心测评(不含行风评议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根据各单位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席代表制及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4。市“行风热线”测评。市“行风热线”根据市政府各部门领导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没有列入行风热线上线的被评议单位按平均考核分加权。

(二)集中评议。

1。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测评。以机关效能考核中的季环评综合得分为准,不再另行组织测评。

2。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组织群众和有关单位测评。一是委托统计部门采取定向随机抽样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问卷测评。二是企业单位测评。向市监察局设立的96个市级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发放问卷进行测评。三是部门评议。组织市直部门和县、区评议。其中,市直部门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县、区评议委托县、区纠风办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包括县、区直机关和乡镇负责人。

测评采取分项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分4个等次:85分以上(含85分)为满意等次,70分至85分(不含85分)为比较满意等次,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满意等次。日常监督评价与集中评议各部分在总分中所占比例,由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确定。为便于操作,评议采取满意度问卷测评方式进行,设置“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三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50分。

五、评议时间

2010年第四季度进行。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二)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评议结果纳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市效能考评体系。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本年度效能考评中取消良好以上等次资格。

(三)对有关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结果由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四)连续2年被评为最后一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垂直管理单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领导人进行调整。

(五)加大整改力度。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把评议中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被评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七、其他事项

(一)民主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借鉴好的做法,着力改进评议的方式、方法,完善评议内容、分值构成等,客观真实地反映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鼓励先进单位,帮助落后单位,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外评内、由下评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发放测评类问卷等。民主测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暗访工作力度,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可靠,确保圆满完成测评工作;要严格遵守测评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三)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通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促进作风转变、解决实际问题。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收集、整理、反馈,督促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等重大问题,要安排调查核实,严肃进行处理。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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