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关于2013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巢政〔2013〕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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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3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政[20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民生工程项目6个
1.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为重点,培育建设17个中心村公共服务体系。
2.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流浪救助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救助能力;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有效落实政府补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次均门诊、住院药品费用降到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5.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合肥市下达目标2个,2个文化馆已实际合并为1个)、4个博物馆和12个文化站,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6.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覆盖154个行政村,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二)提标扩面民生工程项目5个。
1、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2、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提标扩面政策。将3495名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从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6元。扩大政策覆盖面,将668名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
3、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4、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5、扩大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三)扩充整合民生工程项目1个。
扩充整合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原有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
(四)退出民生工程项目6个。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安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5项工程按期完成任务,家电下乡政策到期,2013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五)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21个。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1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意见》(巢政〔2012〕50号)规定执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合肥市14项民生工程
为打造富有合肥特色的民生工程,2013年合肥市政府决定在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实施14项。其中,新增9项,继续实施4项,调整充实1项,整合退出2项。
(一)新增9项。
1.惠民“菜篮子”工程。依托大型商业连锁超市,在特定时段和节假日,推出5款以上、价格低于1元/斤的农副产品投入市场。2013年,合肥市将设立120家左右定点门店(巢湖市暂无任务)。
2.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对具有合肥市户口的死亡人员提供包括接运、存放、火化、寄存等内容的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合肥市市区户藉的70岁以上低保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每天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巢湖市暂无任务)。
4.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在全市范围内为五保老人办理医疗护理保险,提供免费医疗护理服务。
5.低保户“免费收看有线电视”。对持有低保证的合肥有线电视用户免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巢湖市暂无任务)。
6.省级职工书屋标准化建设。对15户申请参加省级职工书屋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书屋建成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每户2万元的补贴。
7.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对全市登记在册易肇事重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报销医保费用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77人,住院指标50人。
8.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解决4个规划布点保留基层村内的道路硬化。
9.儿童先天性疾病医疗救助。对市区范围内患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的儿童,在正常报销医保费用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巢湖市暂无任务)。
(二)继续实施4项。
1.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图书室、亲子家园等资源,面向青少年提供课外作业辅导或特长培训,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健康讲座、法律讲座等服务项目。2013年计划建设“老少活动家园”31个。
2.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采取政府搭台、社会租赁、商业运作等方式,建设“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整合便民服务业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巢湖市暂无任务)。
3.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继续免除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课本费。其中,城市及农村免除作业本费、城市免除课本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农村免除课本费仍由中央财政解决。
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完成1个试点企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三)调整充实1项。
群众体育设施工程。包括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苑工程和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三项内容。
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2013年计划建成47个。
全民健身苑工程是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利用公共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苑,每个健身苑器材不少于10件,包括生态透水砖地面处理。2013年计划建成12个。
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是在公园、广场、绿地、社区空地(800平方米左右)上建设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地。2013年计划建成笼式多功能健身场1个。
(四)整合退出2项。
“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建设”和“新农村亮化工程”退出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三、扎实组织实施巢湖市本级民生工程1项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实施市本级民生工程乡村少年宫建设。结合2012年校安工程已建设的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任务,2013年准备新建4所,其中:烔炀中心小学利用现有校舍改造开展活动;夏阁中心小学、银屏中心小学、柘皋中心小学需分别建设600平方米的综合楼,用于满足少年宫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总计18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万元。
四、2013年工作要求
1、层层落实责任,科学高效调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民生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道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继续推行民生工程“双调度制”、“目标考核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实施宣传包保责任制”等制度,层层分解任务,统筹谋划,精心组织。?
2、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效益。市财政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民生工程配套资金6月底前落实到位;开辟民生工程“专户管理”、“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补助类项目政策明确的可先期垫付资金,确保序时发放;工程类项目安家落户完成的,财政预拨资金促开工抓施工。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创新实施方式,提高项目成效。各实施单位要积极加强与省、合肥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目标任务。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创新工作思路,统筹安排民生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提高民生工程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多功能共享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民主监督。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刊、简报等媒体对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实施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开展民生工程大走访活动,使人民群众知晓民生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广大受益群众满意民生工程。
5、推进建后管养,巩固民生成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民生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探索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管养方式,多途径筹措管养经费,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建立政府主导、群众自主的管养格局,有效衔接、整合各类民生资源,放大民生工程政策效应。
6、强化绩效评价,落实推进机制。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序时进度督查考评;继续推行实施项目抓规范,提标扩面项目抓落实,扩充整合项目抓协调,新增实施项目抓进度,管理管护项目抓亮点,社情民意调查抓宣传,营造高度自觉的民生工程实施氛围,实施科学精细的民生工程绩效评估。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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