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原有的28项民生工程

(一)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省政府2009年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2010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二)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总体规划,2010年完成11所乡镇卫生院和452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5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45元,县财政承担15元,农民个人缴费从每人20元提高到30元。

(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20元以上,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对市级补助30元,对县级补助45元,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市、区按7:3分担),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

(五)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进一步提高。

(六)充实高校和中职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内容。将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免费教育作为已有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扩充内容。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政策。

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2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巢政〔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10年全市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0年,新增床位110张,每张床位投入6万元。

(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2010年,在24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在农村地区确定392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施。

(三)光荣院建设。从2009年至2011年,全市集中供养率要达到30%,集中建设3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光荣院,设置床位440张。2010年,选址和县,改扩建巢湖市光荣二院,规划建设床位数150张。

(四)农村清洁工程。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每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2010年,在7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五)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完成2009年和2010年加固重建工程1135721平方米,其中2009年重建面积137978平方米;2010年加固面积798217平方米,重建面积199526平方米。

三、有关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更大实效。

(一)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要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二)形成稳定多元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区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应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受益、多受益。

(四)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要对照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省、市政府组织的综合性督查以及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