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实施31+7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文号:巢政〔2016〕27号
颁布日期:2016-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6年实施31+7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巢政〔2016〕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6年实施“31+7”项民生工程。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

2016年,省政府确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我市实际实施31项,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项目无目标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执行。

(一)新增实施6项。

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3.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市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

4.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5.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6.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退出实施6项。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正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提高标准5项。

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5项民生工程提高标准。

(四)继续实施20项。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等20项民生工程,对项目内容、结构等进行调整优化。

二、积极实施合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

2016年,合肥市政府决定实施9项市级民生工程项目,其中,我市实际实施7项。

(一)新增实施1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为早期干预和减少我市新生儿出生缺陷,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2016年起,对我市常住人口新生儿全面开展11种儿童先天性遗传代谢疾病免费筛查。

(二)继续实施6项。继续实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惠民“菜篮子”工程、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等6项民生工程。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一)严明责任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民生导向,将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民生工程“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过程化考核,严格实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的推进机制。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下移责任重心,各项举措前移。

(二)明确任务抓进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及合肥市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及时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市直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合肥市直部门沟通,超前谋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工程类项目尽量提前开工,确保不低于序时进度和合肥市平均水平。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的督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当年应完成的工程类项目必须11月底前完成,补助类项目做到序时发放。

(三)提高认识抓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宣传贯彻民生工程政策,持续推进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快民生领域基础信息大数据、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统筹应用,提升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要高度重视舆情民意,营造良好的民生工程舆论氛围。

(四)长效管理抓管养。坚持多元导向,探索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程建后管养的投入,足额安排管养经费预算,及时拨付兑现,推动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界限,完善政府、社会、集体、个人多元筹资机制,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确保管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围绕绩效抓督查。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发现的有关民生工程各类问题,要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民生特邀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努力提高民生工程完成质量。

(六)善于总结抓创新。认真总结工作新经验,勇于探索工作新思路,创新工作新举措。注重对创新经验的复制和推广,并进一步用于指导民生工作,促进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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