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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对2015-2016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的决定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巢政〔2016〕21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2015-2016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的决定
巢政〔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大力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掀起了以小水库除险、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和泵站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热潮,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现决定对201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如下:
一等奖:柘皋镇;
二等奖:栏杆集镇、黄麓镇;
三等奖:夏阁镇、槐林镇、坝镇。
希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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