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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6〕37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6〕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扩投资,防风险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26943户。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的2016年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市征收办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2016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6年11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http://gk.wh.cn/xxgkweb/blue/showView.jsp?unit=003010829&newid=981674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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