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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阳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阳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新罗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正阳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1039号),经研究,同意将已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5.2411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新罗区正阳路建设用地。
该用地位于新罗区红坊镇,现状地类为新罗区红坊镇进贝村林地0.5501公顷,龙溪邦村园地0.288公顷、林地0.9585公顷,紫安村水田0.0232公顷、园地0.0034公顷、林地2.8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45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1838公顷、未利用土地0.3176公顷。
请你单位接文后尽快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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