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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新罗35千伏江山变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新罗35千伏江山变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
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35千伏江山输变电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866号),经研究,同意将已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0.1518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新罗区35千伏江山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该用地位于新罗区江山镇铜砵村,现状地类为水田0.1269公顷、田坎0.0249公顷。
请你单位接文后尽快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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