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新罗35千伏江山变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新罗35千伏江山变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

国网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供电有限公司: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35千伏江山输变电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866号),经研究,同意将已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0.1518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新罗区35千伏江山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该用地位于新罗区江山镇铜砵村,现状地类为水田0.1269公顷、田坎0.0249公顷。

请你单位接文后尽快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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