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南政办〔2013〕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
小微企业是我市实体经济的基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中小微企业户数约为2.12万户,户数占全市企业比重达99.97%,从业人数约占全市企业就业人数的77.67%,实现税收占全市企业税收收入的84.23%。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事关民生,事关就业,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省政府闽政〔2011〕89号、闽政〔2012〕26号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和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我市小微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6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导向,以探索建立统一、公平、普惠、宽松的竞争环境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投融资担保体系和现代电子商务体系为主要抓手,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以加快培育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金融财税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协调融资服务,抓好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优化。
二、主要目标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1.突出抓好15-20个国家、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及重点产业网络窗口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力争培育认定1-2个国家级、10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全面完成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体服务大厅和虚拟网络大厅项目建设,逐步实现与国家、省平台及各县(市、区)、各商业银行、各大产业园区、重点乡镇、重点产业网络窗口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发挥资源集成、协同服务职能。3.创建15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指导扶持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从实际出发,分别抓好1-2个县域服务平台或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4.每年召开1-2次企业管理咨询诊断对接会,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诊断服务。
(二)投融资担保体系:1.不断加强和改进政银企对接常态化、专业化机制,力争每年完成签约总额80亿元,确保履约率达90%以上。2.突出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融资支持,至“十二五”末,全市面向小微企业的“助保金”、“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业务年度贷款规模达15-20亿元,努力实现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3.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到2016年末,各县(市、区)均应设立一家以上小贷公司,年度累计放贷总量力争突破60亿元。4.做优做强融资担保机构,完成闽北再担保公司的组建,到2016年底实现年担保总额50亿元。
(三)现代电子商务体系:1.大力推进“千家小微企业上网工程”,加快闽北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和配套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每年新增上网企业500家以上。2.扎实开展企业成长培训,每年培训企业各级各类管理人员1000名,开展网络培训企业管理人员10000人次以上。
三、重点工作
工作安排总体上应主要着力于“五抓,三个力求突破”,即:抓基础、抓平台、抓服务、抓项目、抓落实,力求用3年时间,使我市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及大力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抓基础,努力探索形成横向联动纵向到底的小微企业工作机制
小微企业行业分布面广,点多分散,建立便捷有效、广覆盖的协调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我市小微企业实际和迫切需要出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突出服务,以各职能部门联动互动为突破口,进行多方面、多层面的积极探索创新。一是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为目标。市经贸、财政、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联动,努力营造统一、公平、普惠的小微企业发展外部环境。二是以市政银企对接平台为载体。市经贸、人行、银监、金融办及各商业银行紧密联动,努力建立金融支持服务小微企业有效机制。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市、县两级经贸部门、各产业园区及农业、林业、商贸等市直部门联动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及特色行业运行监测、行业规划、行业管理等日常协调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全市中小微企业资源库建设。经贸、工商、统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应密切合作,资源共享,摸清家底,特别是重点突出成长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全市要争取完成3000-5000家小微企业基础资料的入库工作。
(二)抓平台,扎实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从我市重点产业的现状和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进一步完善落实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扎实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平台网络规划建设。
1.加快建设南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紧紧围绕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创新,结合平台实体大厅试运营,大力加强与市投资集团、市投融资服务中心人员力量整合配置。切实按照国家、省相关管理规范要求,抓紧建章立制,明确服务项目、职能和规范,加快与由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推荐的一批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及合作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和准金融机构服务协议洽谈和入驻。
要着眼平台当前和长远运营需要,切实加快平台虚拟服务大厅建设,“十二五”末要全面实现与国家、省平台及各县(市、区)、各主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及各大产业园区、重点乡镇、重点产业网络窗口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大力引入集成一批金融机构、优质中介机构和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力求将其打造成为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我市中小企业横向纵向协调服务枢纽平台。
2.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及产业集群的窗口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已列入省“十二五”布点建设的PU革及基布、食品加工、竹木制品、服装行业、茶产业、氟化工等产业的8个平台网络项目应力争按期开工建设,如期建成试运营,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和发展的“5+3”产业,并要按照工信部、省上相关管理规范要求,边建设、边服务,实践中进一步抓紧整合资源,不断拓展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对确不符合建设条件的,要及时给予计划调整。要采取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入为辅,吸收部分会员制企业共建的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从实际出发,分别抓好1-2个县域服务平台或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为行业小微企业提供规划咨询、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产学研对接、品牌建设、电子商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职能。
3.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和扶持各县(市、区)、各产业园区积极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每年突出抓好3-5个示范平台建设工作,并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和提升。
(三)抓服务,突出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扎实推进政银企对接机制常态化、专业化。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金融办、人行和银监分局,每季度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会,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走进园区”、“金融服务万家小微企业”等系列活动。同时,应企业项目实际需要,随时不定期召开银企专题协调会议,“个性化”专项解决项目融资需求。将小微企业信贷纳入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银监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统计口径和指标,建立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定期监测与督促考核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以确保小微信贷投放“两个不低于”目标实现。
2.突出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融资支持。积极争取落实市、县两级财政安排“增信资金”6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金与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共同为小微企业增信,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合作拓展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助保金”、“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业务,力争撬动银行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规模15-20亿元。
3.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推进担保机构的整合重组,重点扶持业务突出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加快组建闽北再担保公司步伐。做大做优小额贷款公司,还未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要加快组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再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动村镇银行组建工作,争取到“十二五”末,各县(市、区)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
4.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和手段,加大直接融资比重。结合省海交中心南平分中心的组建和运营,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券商直投、股权投资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有效平台。落实市财政筹措安排1亿元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指导扶持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进行融资,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务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等提供增信服务。市经贸委设立“南平市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风险补偿金”,每年从南平市工业发展基金中按当年发债金额1%~2%计提,用于区域绩优票据风险补偿。
(四)抓项目,大力促进小微企业转型成长
1.大力组织实施“千家企业上网工程”。要按照培植本地电商和引进外地知名电商相结合、专业电商和综合类电商平台相结合的思路,突出抓好和扶持武夷山度假区紫阳古城、延平长沙、武夷新区三大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和“中国武夷特色馆”、“武夷茶城网”、福建朝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政和竹木商会等一批平台类电商及“爱贝爱依”网站、福建勇士网络公司等一批专业电商,通过依托专业化网络电子商务公司,运用专业化的推广手段,从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竹木加工行业先行试点,每年争取完成试点300-500家,力争用2-3年时间使我市一批优质企业和优势产品的电子商务水平、品牌推广和营销规模得到突破性提升。
2.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和项目对接。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要求,突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小微企业,每年组织做好一批国家、省专项项目策划申报。持续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依托“6.18”平台,大力促进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3.大力加强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要切实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的要求,积极做好“小微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创业兴业培训、企业成长系列培训,推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巡讲等活动,全方位增强小微企业创业兴业能力。每年举办1-2次企业管理咨询诊断对接会,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4.支持小微企业岗位技能培训和紧缺工种培训。人社部门培训直补企业政策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小微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经费补贴。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小微企业联手,采取按项目运作模式组织新招收劳动力培训的,可视同按项目农村富余运作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享受培训补贴。
5.积极引导金融组织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组织指导我市有关金融机构做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其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收费,积极探索推动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
(五)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平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山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武市政府办副主任
唐殷市经贸委主任
成员:邱朝生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清源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朱丹南平银监分局副局长
肖志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春市人社局副局长
肖文市国税局副局长
潘剑光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林文贵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信文市经贸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负责开展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狠抓政策落实。积极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加强政策协调,推动国家、省上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特别要突出小微企业各项金融、财税及减免税措施的落实,并将其纳入市纪委、监察、效能办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切实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扶持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目标管理。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将每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纵向分解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要深入基层和企业,重点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
4.营造强势氛围。要积极与闽北日报社、南平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小微、扶助小微的宣传氛围,集中时间全方位突出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扶助小微企业的作法经验、政策举措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典型范例,以进一步营造强势舆论氛围。
5.持续抓好企业减负。落实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开展清理整顿。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改进和落实企业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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