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文〔2013〕297号
颁布日期:2013-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宁政文〔2013〕297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宁国土资〔2013〕380号)收悉。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福建省恒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土地使用权收回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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