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考核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莆政办〔2010〕191号
颁布日期:2010-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考核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0〕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响应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五大战役”,我市提出“六大战役”、“五大突破”、“两大保障”,推动莆田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湄洲湾港口城市跨越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150天,集中力量全力打好临港产业建设、特色产业提升、交通港口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木兰溪两岸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战役,努力推动莆田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奋战150天,打好六大战役”实施考核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总体要求,“六大战役”安排项目共计40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9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为203亿元,1-7月份累计已完成投资97亿元,下半年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110亿元,奋战目标投资173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63亿元。

(一)分战役目标任务

——临港产业建设战役,共计97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3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41亿元。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30亿元,奋战目标投资66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36亿元。

——特色产业提升战役,共计42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1-7月份累计已完成投资9亿元。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16亿元,奋战目标投资19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3亿元。

——交通港口建设战役,共计7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8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亿元,1-7月份累计已完成投资31亿元。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35亿元,奋战目标投资47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12亿元。

——小城镇建设及危房改造战役,共计148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9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亿元,1-7月份累计已完成投资13亿元。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22亿元,奋战目标投资34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12亿元。

——木兰溪两岸规划建设战役,共计7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奋战150天目标投资2660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共计31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1-7月份累计已完成投资4亿元。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6.5亿元,奋战目标投资6.8亿,比原计划投资增加0.3亿元。

(二)各县(区、管委会)目标任务

——仙游县市全年要完成投资14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1.9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4.6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9.7亿元以上。要按时完成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沈海复线(福广线)仙游至南安高速公路莆田段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荔城区全年要完成25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7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6.9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要按时完成向莆铁路莆田段、荔城区西天尾镇小城镇试点、荔城区黄石旧街改造、荔城区护城河三期片区改造、荔城区护城河五期片区改造、盘龙山庄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城厢区全年要完成17.3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4.4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4.9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12.4亿元以上。要按时完成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雷山巷二期片区改造、鲤鱼山二期片区改造、泗华滨溪片区改造、龙德井片区改造、顶墩片区改造、洋西片区改造、龙桥直街片区改造、樟林水乡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涵江区全年要完成19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3.3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3.6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15.4亿元以上。要确保按时完成涵江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苍然后度片区改造工程、下林西林片区改造工程、西湖片区改造工程、卓坡人民街路幅地段和地税小区(区政中心)、萩芦溪山庄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用海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秀屿区全年要完成79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31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34.3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45.1亿元以上。要按时完成国投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莆头作业区整体开发、秀屿村整村搬迁改造、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石城疏港公路、莆田火车站站前片区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用海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湄洲岛管委会全年要完成1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0.18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3058万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年要完成39.8亿元以上,比原年度计划多5.2亿元以上;1-7月份已完成11.7亿元,奋战150天要再完成投资28亿元以上。要按时完成国投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罗屿作业区30万吨干散货码头(罗屿作业区整体开发)等项目征迁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用海需求,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三)三十个攻坚项目目标任务

三十大攻坚项目涉及战役五类,项目30个,项目总投资约4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4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34亿元。剩余年度计划投资40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72亿元,比剩余年度计划增加32亿元。

——涉及临港产业建设战役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约1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18亿元,剩余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34亿元,比剩余年度计划增加20亿元。

——涉及特色产业提升战役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2亿元,剩余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7亿元,比剩余年度计划增加2亿元。

——涉及交通港口建设战役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约1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8亿元,剩余年度计划投资9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18亿元,比剩余年度计划增加9亿元。

——涉及小城镇建设及危房改造战役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约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6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5.9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12亿元。

——涉及生态环境提升战役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25亿元,1-7月累计已完成投资0.4亿元,奋战150天计划投资0.3亿元。

(四)重点突破前期项目目标任务

要主动对接项目审批的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集中力量重点推进莆田LNG产业园冷能利用丁基橡胶生产、金鹰林浆纸一体化、大型钢铁基地项目、兴化湾南岸一体化开发项目、东吴作业区东3#东4#泊位及60万立方米商业油库工程、莆田机场、莆田核电厂、湄洲湾电厂二期、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罗屿疏港公路、西埔通港大道、荔港大道东吴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考评原则和范围

打好六大战役,关键是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县区,具体到项目”的部署,推动各县(区、管委会)切实落实“项目带动”战略,定人、定岗、定责、定任务,奋战150天,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奠定扎实基础。六大战役分指挥部、各县(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衔接,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对照分解和细化目标任务,逐个安排项目的实施计划,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按旬逐月调度推进,确保项目投资、进度、开工、竣工、前期推进等各项目标按时序节点进度要求顺利完成。年底由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组织、效能、统计等相关部门,对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做好综合考评工作。

(一)考评的依据和原则:考评以各分战役指挥部和各县(区、管委会)制定的“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实施方案为依据,遵从公平、公正和鼓励先进的工作要求,按照“四个突出”的原则进行。一是突出鼓励超过原年度投资计划完成任务。实行奋战150天完成目标比原计划投资增量加分,总分值为50分,各县区、各战役与各自的奋战150天完成目标比原计划投资增量占六大战役增量总和的权重分配分值,奋战目标多劳多得;对年初已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以项目奋战150天原计划投资为考核基数,奋战目标多超多得。二是突出鼓励新增项目。对“六大战役”中的新增项目,考虑其年初没有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本着鼓励上新项目的原则,对新增项目的奋战150天奋战目标适当降低比例后取为考核基数。三是突出鼓励重大前期项目取得突破。为增强投资后劲,对“六大战役”中未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前期项目实行单列考评,凡前期项目取得阶段突出性进展的,对项目责任单位实行加分奖励。四是突出奖先褒优。每个项目的考核基数确定后,以完成考核基数为100分,完成投资超出部分按超出比例加分,最高得分以150分为上限;不足部分同比例减分,最低得分为零分。对奋战150天原投资计划(或奋战目标)加上1-7月份完成投资低于年初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一律得零分。

(二)考评的对象和范围:根据“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县区,具体到项目”的部署,考评对象分为“六大战役”分指挥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责任部门(指承担具体战役项目的市直部门单位)等三类。“六大战役”分指挥部责任单位具体是:临港产业建设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考核范围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150天,打好临港产业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141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特色产业提升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经贸委,考核范围为《莆田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150天,确保特色产业提升战役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工办[2010]25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交通港口建设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交通局,考核范围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港口建设战役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140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考核范围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148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木兰溪两岸规划建设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局,考核范围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150天,打好木兰溪两岸规划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159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战役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考核范围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奋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142号)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考核范围为《各县(区、管委会)“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项目一览表》(附表1)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战役管理情况。市直责任部门的考核范围为《“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市直部门项目责任一览表》(附表2)所列项目的完成情况。“六大战役”分指挥部责任单位不再参加市直责任部门考核。

(三)考评的修正和调整。对各分战役指挥部和各县(区、管委会)制定的“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实施方案中的项目投资计划、奋战目标和进度节点等内容的修正和调整,按以下规定进行。属于计算或印刷出错的,经核实后予以修正;同一战役(地区、部门)项目属于重复或项目交叉的,根据实际情况剔除重复交叉部分;属于责任单位错误的,依据相关文件给予更正;属于实施方案出台后,经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定调整工作目标的,依相关会议纪要内容调整。

三、考评程序和方法

考评程序为:组成考评机构—组织考评对象自评—考评机构逐项目核实目标完成情况—按考评对象分类计算综合得分—征求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公布和运用考评结果。

考评方法为:以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并按考评对象分类,以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为序排列考评名次。具体是:

(一)按照完成投资情况进行分项目计分考评。具体是:原已列入2010年度市重点在建、预备项目的,以原下达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为考核基数,奋战150天新增列的开工项目取项目奋战目标投资计划的85%为考核基数,所有项目按照奋战150天完成考核基数的百分比取一位小数计算得分。项目最高得分为150分,最低得分为零分。

(二)加权平均分计算考评对象的基本分。计算公式为:

考评对象所得基本分=项目1奋战150天实际完成投资额÷本战役(本地区、本部门)奋战150天合计完成投资额×项目1得分+项目2奋战150天实际完成投资额÷本战役(本地区、本部门)奋战150天合计完成投资额×项目2得分+……+项目n奋战150天实际完成投资额÷本战役(本地区、本部门)奋战150天合计完成投资额×项目n得分。

(三)对前期项目进行分项目考评。凡列入“六大战役”中未下达投资计划的前期项目,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包括项目工可审批、初设审批、项目核准、用地审批、用海审批、岸线审批、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以正式批文为准),每一个阶段性成果加1分,累计得分为该前期项目最终得分,并作为该项目分战役、分县(区、管委会)、分项目责任单位的加分。

(四)对考评对象进行奋战150天完成目标的增量计分。先计算六大战役各战役、各县(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的完成目标增量,把各战役、各县(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的完成目标增量除以增量总和,得出考评权重乘以50取一位小数,为各战役、各县(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的完成目标增量得分。

(五)对分指挥部责任单位和各县(区、管委会)的战役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基准分为10分,其中组织机构设立情况1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情况1分、信息报送(包括旬报、月报、战役简报、好经验好做法推广等)4分、战役协调管理(包括挂钩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项目管理到位等)4分。具体由“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领导小组督查室根据督查情况评定。

以上2、3、4、5项的合计考评得分为“六大战役”分指挥部责任单位和各县(区、管委会)的最终得分,2、3、4项的合计考评得分为市直责任部门的最终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六大战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与当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挂钩,加分分值按照2010年度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方案规定,计入相关指标栏目。其中分战役责任单位和县(区、管委会)考评定为前二名的,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加分,其中第一名加1.2分、第二名加1.0分;市直责任部门考评定为前三名的在年度绩效考评中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其中第一名0.8分、第二名0.6分、第三名0.5分。

附件:1.各县(区、管委会)“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项目一览表

2.“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市直部门项目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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