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批复

漳政地〔2015〕15号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证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请示》(漳招管字〔2015〕13号)悉。经研究,同意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国海证号为2014B35068101381号)70919平方米,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自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准之日起算50年。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49981500元人民币。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码头)。具体用地范围以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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