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建设局《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峪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5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到2016年底,利用3年时间,在我市雄关区峪泉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旅游兴镇,产业强镇、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发展思路,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全面增强镇区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峪泉镇建设品位和质量,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努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突出规划先行,坚持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镇区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与全镇产业发展、交通发展、公共服务等规划的衔接,确保城镇布局、产业布局、项目布局、生态布局有机统一。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引导人口流动,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发展,完善镇区功能,促进城市各类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覆盖,提高城镇协调发展水平。
(三)规划引领。产业带动。充分发挥产业对新型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坚持旅游服务、商贸物流、劳务输出、种植养殖同步推进,以产业的增长促进新型城镇化的扩张,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增强支撑经济发展。
(四)规划引领。生态宜居。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生态宜居、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规划引领。协调联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领作用,由职能单位切实履行制定规划的各项建设任务、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实施阶段
试点建设工作以3年为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打好基础,全面推进。开展城镇化试点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主要保障措施。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分类指导,初见成效。加快推进户籍、土地、资源、投融资、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完善道路、绿化、住房、市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增强峪泉镇综合功能和人口、产业吸纳能力,把峪泉镇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第三阶段(2016年):交流提升,考核评比。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总结、交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四、发展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带动“三化”协调发展为着力点,经过三年建设,使峪泉镇在新一轮试点工作中赢得新的发展优势:一是中心镇区建设不断规模化,集聚辐射力日益增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通过中心镇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完善镇区及三村水、电、路、暖等配套设施,形成设施系统化全覆盖,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二是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完善新型社区建设、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镇区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整体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农村社会公共服务城镇均衡化。三是依托关城文化旅游景区、中华孔雀苑、大漠冰雪文化产业园等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经济。鼓励和扶持农民创办星级农家乐、家庭旅馆,引导农民参与奇石加工、做大做强风雨雕、驼绒画等传统手工艺产品制作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致富渠道。四是结合“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打造休闲生态宜居镇。通过中心镇区改造和功能完善,全面实施嘉峪关村“千村美丽”示范村和旅游新村建设项目,使关城文化得到传承与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将峪泉镇建设成为功能齐全、乡风文明、生活富裕、休闲旅游的幸福人居镇。
为确保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主要任务指标如下:
嘉峪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指标
评价类别
评价指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一
城镇化水平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百分点
2%
2%
2%
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百分点
1.5%
1.5%
1.5%
二
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3.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
17.5㎡
18㎡
18.5㎡
4.建成区用水普及率
86.66%
88%
100%
5.每万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9人
9.5人
10人
6.中小学教职工配备达标情况
85%
85%
85%
7.建制村道路通畅率
68%
82%
93%
三
基本公共服务
8.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9%
99%
99%
9.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
98%
98%
98%
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95%
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7%
97%
四
资源
环境
12.建成区绿地率
26.43%
27%
28%
13.污水集中处理率
/
/
50%
14.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或收集转运率
50%
70%
90%
15.农用地膜回收率
75%
75%
75%
备注
建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评价指标是指新农合参保率,对建制镇的城镇人口按城市指标评价。
五、具体任务
2014年-2016年是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发展思路,按照峪泉镇实际发展情况,在三年建设过程中,全面实施试点建设“五大”工程,确保完成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一)规划先行带动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统筹峪泉镇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等因素,制定三年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的先行引领和基础性作用,确保镇区布局、产业布局、项目布局、生态布局有机统一,做好城乡统筹发展的顶层设计,提高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和约束性。
1.按照峪泉镇农村人口转移和镇村变化的新形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科学编制《峪泉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包含中心镇区功能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发展、公共服务等规划的衔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2014年,完成峪泉镇、三村布局规划及峪泉镇重要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
2.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支持和引导嘉峪关村积极完成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塑造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城乡风貌。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规划局
(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围绕峪泉镇中心镇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发展,统筹规划镇区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进供水、路网、电力、供暖、信息、消防等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向三村延伸,依托镇区区域划分,合理部署行政、教育、医疗、休闲等功能区,不断提高镇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1.中心镇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项目。围绕现有的峪泉镇行政区,大力实施中心镇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完善镇区功能,提升整体形象。到2016年底,完成铺设中心镇区道路(峪新路、嘉黄路)两侧非机动车道9.2公里,达到人车通行分离;覆盖架设镇村、村村之间、小康住宅区等路段太阳能路灯300余盏;完成中心镇区文化活动广场及周边绿化、美化建设;按照镇区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套建设中心镇区公用厕所1座。
责任单位:雄关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卫局
2.镇区供水管网、灌渠改造项目。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解决镇村生活、生产用水。更换三村老化自来水管线,提高供水能力;按照新型节水灌溉建设规划,完成全镇节水灌溉改造工程,新建、改建三村老化、破损渠道,推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到2016年底,居民用水普及率达10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
3.镇村路网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农村“畅通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镇区公路网;推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公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扩大公交、客运覆盖范围,实现城镇公共交通一体化。到2016年底,铺设沥青(水泥)路15公里,道路通畅率达93%,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公交和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运管局、市公交公司
4.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供电能力。结合峪泉镇总体规划,做好镇区及三村电网架设、改造、扩容升级等工程,加快建设镇电管站,提高镇区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到2016年底,完成镇及三村电网、电路改造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雄关区
5.农村集中供暖项目。大力实施农村社区集中供暖工程,积极推行节能高效供暖模式,采取政府投资、个人补贴的措施,根据嘉峪关村居民点分布,结合关城世界文化遗产公园的建设,铺设供热管网,实现嘉峪关村集中供暖试点先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到2016年底,全镇集中供暖覆盖率争取达到15%。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雄关区
6.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全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施好农村上网工程,全面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2015年底,全镇电视网络覆盖率达100%,互联网络覆盖率达60%。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嘉峪关市广电网络分公司、嘉峪关电信公司
7.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完善中心镇区、居民点的防洪、消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公路安全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每个居民点设置室外消火栓1座,中心镇区室外消火栓1座,推进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一体化。到2016年,实现公共安全设施体系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市地震局
(三)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包括改善教学环境、强化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繁荣公共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对全镇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其中非农业集体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集体户口”;原有农业人口、符合政策且通过申请的人员职业栏内标注“农业劳动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
2.加强农村社区综合办公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农村社区综合办公服务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峪泉镇三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区警务室,配备警务人员各1名,保障农村社区安全。2016年底,完成三村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优化社区便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便民超市、服务中心、文化书屋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农村社区服务公共设施。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公安局
3.配套完善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学校布局、标准化学校建设、师资力量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进入学校、幼儿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实现镇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6年底,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9%。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
4.统筹农村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原则,由政府主导,完善文体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建设好农家书屋、文化室、文化广场、健身路径等基础设施,构筑村组15分钟文体活动圈。到2016年底,完成三村健身休闲广场、文化大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乡村舞台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组级文化活动室新建、改建全覆盖,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村生活幸福感与城市融合感。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体育局
5.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镇、村倾斜,在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完善设备配套,增加镇卫生院1—2名专业医务技术人员配备,村卫生室至少1名专业医务技术人员配备,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到2016年底,全镇居民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
6.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开展农村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底,全面完成三村农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的融合发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建立并完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7.大力发展劳务技能培训工作。制定适应市场需要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完成阳光工程培训、旅游餐饮服务培训,积极推进以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家庭护理、月嫂培训为主的健康养老服务,运用郊区地域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后备人才水平,推动劳务输出转型,为社会就业开辟新途径。到2016年底,投资完成峪泉镇农民技能培训学校建设,配套教学设施,改善农民技能培训基础设施条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农林局
(四)“千村美丽”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嘉峪关村“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以嘉峪关村一组示范带动,建设以“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富民产业发展、村风民风和谐”为基本内容,着力打造旅游观光、休闲体验、可憩可游、宜业宜居的旅游新村格局。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完善嘉峪关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四通”工程(即水通、路通、电通、网通),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到2016年底,嘉峪关村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100%;沥青(水泥路)硬化达到村组畅通、户户畅通;电网“户户通”,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网线布设安全美观;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三网”通家入户。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雄关区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
2.旅游新村建设项目。以嘉峪关村一组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居民点“四改三治一保”(即改厕、改圈、改灶、改院,治弃、治污、治建,保古),配套完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打造休闲体验、可憩可游的旅游新村。到2016年底,完成嘉峪关村一组居民点前院改造,包括前墙改造、地面硬化、屋面防水处理、文化外墙绘制等工程;实施绿化美化改造,完成嘉峪关村一组绿色长廊、葡萄长廊改造;将嘉峪关村一组列入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统一管理,提高旅游景区周边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清运处理。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卫生局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建立健全嘉峪关村医疗卫生、学习教育、文化体育、商贸等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到2014年底,配套建设村级文化体育广场一处,按照要求配备农家书屋图书、村级文化体育广场体育路径、组级文化活动室内文体器材等各类设施;配套完善基本医疗设施,配齐配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做到小病不出村;完成嘉峪关村幸福老人互助院建设,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完成选址、地面硬化、架设电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嘉峪关村农贸集市一处,满足居民购物需求。
责任单位:雄关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
(五)生态宜居镇建设工程。结合嘉峪关村“千村美丽”示范建设,推进三村居民点美化改造,提高镇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打造嘉峪关村绿色长廊、葡萄长廊。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镇区环境保洁力度,增强生活垃圾清运、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休闲生态宜居峪泉。
1.居民点生态、文化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农民居住环境生态化与文化内涵,打造与文化墙相结合的镇区居民点绿色长廊、葡萄长廊、绿化带、绿篱。到2016年底,完成三村18个居民点文化墙绘制,嘉峪关村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镇绿色长廊生态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农林局、市园林局
2.居民点院落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整合资金,先行推进嘉峪关村院落改造,对居民点前院进行统一改造,通过前墙铺砖、地面硬化、房屋防水处理等工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残疾人住房建设,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人居环境。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三村居民点院落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雄关区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3.镇区绿化改造项目。加强镇区绿化,保证绿化用地,推动村级居住绿地、休闲绿地、单位绿地、风景林地等公共绿地建设。按照居民点设置建设街心公园,并配套公用厕所。完成峪新路、嘉黄路两侧及周边绿化改造,建设峪泉镇绿色廊道;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镇区绿化用水问题。到2016年底,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2%。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绿委办、雄关区
4.垃圾处理项目。加强镇区、三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继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加强项目后续运行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6年,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率达65%。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环卫局
5.循环农业发展项目。将循环农业进行市场化,采取由专业企业实施废旧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治理等工程,政府进行补贴的方式,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循环农业建设稳步发展。到2016年,农用地膜回收率达75%。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市环保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指挥部,由雄关区、峪泉镇主要领导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和项目,协调成员单位制定细化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峪泉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举措,抓好城镇化战略的组织实施。要把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
(二)创新投入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融资能力。采取政府投入、金融机构信贷、争取项目资金等多种方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私人资本,多渠道筹措筹集镇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和补助等方式,用于镇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新思路、新举措,使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全社会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的共同行动,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严格考核实绩。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区、镇、村的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评单位和个人实绩的主要内容,对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过程中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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