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3〕12号
颁布日期:2013-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嘉峪关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消防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重大节庆和全国、全省“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由副市长常守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张世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武永鸣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日常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拴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冬春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我市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确保全省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具体目标为:

(一)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要对本市消防安全形式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四个能力”自我评估)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生活“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燃放场所,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重大节庆、“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加强灭火技法战术研究,制定完善预案。结合冬季火灾扑救特点,加强灭火救援技法战术研究,制定战术行动要则和区域调动集成方案,确保火灾扑救做到“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调集足够的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两会”涉会场所,着眼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2013年1月底前,消防支队、大(中)要对辖区重点单位预案进一步熟悉和完善,制定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2.组织开展道路水源普查,强化熟悉演练。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道路水源进行大普查活动,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防支队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6次的实战演练,大队、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总数的30%。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月组织实施一次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并加大在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在主流媒体开设一个专项行动宣传专栏,每天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和冬季防火常识。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消防常识普及宣传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重大节庆及“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自查自改。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发动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有关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春节”和“两会”期间,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执勤备战。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辖区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实地熟悉和排查,全面掌握单位内部情况,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立完善与供水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优先把先进实用的器材调配到基层中队,主战消防车、大功率排烟和破拆器材、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严格落实警力下沉,选拔业务素质过硬、指挥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基层中队,配齐配强攻坚班组人员。春节和“两会”期间,市消防支队要严格落实全勤指挥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现场驻点保卫,落实消防车辆和消防水源的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一旦辖区重点单位发生较大火灾,全勤指挥人员要快速反应,遂行作战、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2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1月12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消防支队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将警力下沉到一线。警务督察、消防部门将于“两节”、“两会”前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开展联合督察。消防支队要每月对部队进行不少于4次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执勤战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线入党、火线立功等激励机制,鼓舞士气,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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