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川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2011年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继续推进“五城联创”,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关键一年。针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年金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经常抓整治、重点抓建设、长效抓管理、整体抓达标、落实抓督办”的工作思路,以集贸市场、城中村、旧居民小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五小”行业、窗口单位,铁路、公路沿线与商业闹市区为重点,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组织的技术评估,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二、任务标准及责任分工
依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10个方面内容明确任务标准和责任分工(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整改阶段(2011年1月—3月)
1.创卫指挥部各责任单位依据《金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改方案》(金创卫办发〔2010〕20号)要求,针对暗访反馈的4个方面12个点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制定下发《金昌市201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各有关责任单位依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创卫任务,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
3.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个一”宣传活动,营造创卫氛围。即:制作一部创卫专题汇报片;制作一幅创卫专题展板;开展一场创卫电视知识竞赛;举办一次创卫有奖征文活动;设立一批大型创卫广告牌。
第二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11年4月—5月)
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制度;组织社区对环卫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新建和维修环卫基础设施,统一标示环卫设施;出台犬类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彻底清理旱厕,修建水冲式公厕;合理划分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定期清理建筑垃圾。
2.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修建完善城郊四村的环卫基础设施;对白家嘴八队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制度。
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食品卫生、消毒、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的各类标识;组织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
4.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标准,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彻底解决“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差、证照不全等问题。
5.开展集贸市场及占道经营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市集贸市场、购物广场进行清理清查,统一划行归市,维修和改造卫生基础设施;市场内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牌,严格落实卫生管理、日常保洁和台账登记制度;落实蔬菜农药检测制度,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设蔬菜农药现场检测站、集贸市场设置蔬菜农药检测点;制定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短期计划,规范管理早、夜市餐饮摊点,在新的居民聚集区新建一批集贸市场。
6.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工作。集中时间抓好春季造林绿化以及单位、社区、道路、街景绿化工作,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水平。对临街建筑物、广告牌进行美化,清除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内各种非法广告,坚决杜绝出现新的城市“牛皮癣”。
7.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标;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统一摆放禁烟牌,张贴禁烟标志,清除城市建成区内烟草广告。
8.完善各类资料的整理建档。收集整理2006年以来创卫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9.督导检查创卫工作开展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技术评估迎检阶段(2011年6月—8月)
1.向省爱卫办报告国家暗访问题整改情况,准备迎接省爱卫办的复核验收。
2.进一步完善各类文件资料,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向国家爱卫办提交申请技术评估报告。
3.组织创卫模拟检查,通过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评估创卫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迎接全国爱卫办专家组的技术评估考核。
5.根据全国爱卫办技术评估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整改暗访反馈问题。
6.接受全国爱卫办专家组的综合评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9月—12月)
1.宣传创卫先进事迹和取得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创卫工作的满意度,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确保顺利通过社会公示,力争实现创卫目标。
2.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推动市区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措施及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全民创卫合力。我市创卫工作已通过国家暗访调研,今年将迎接技术评估考核,各级各部门及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己调整充实创卫领导机构,各有关单位也要对创卫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充实。要强化责任意识,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创卫任务分解到街道、社区和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决不能因为点上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体效果。
(二)进一步深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创卫氛围。要持之以恒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居住环境满意率全面达标。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在全市开展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个一”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卫宣传力度,扩大报道的频率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知晓率。要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大型广告牌、主次街道广告灯箱、居民社区宣传专栏、窗口单位电子屏幕、市区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手机短信等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积极向市民宣传创卫知识。各级宣传、文化、文联等单位要深入到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居民聚集区开展书画、摄影、广场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参与创卫的责任感。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创卫督查组要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指标和“创卫”指挥部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报指挥部研究解决。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督导作用,配合督查组进行跟踪报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片(路段)负责的原则,及时督导和纠正卫生管理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创卫指挥部八个责任小组要对照技术评估考核标准,采取“问题销号”的办法,逐项目、逐单位、逐社区、逐街道地开展自查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工作检查;要建立检查验收档案,对没有按时限标准完成的任务要限期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一是落实创卫工作会议制度。创卫指挥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小组创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创卫形势,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各小组每周坚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并将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二是落实创卫督查制度。由创卫督查组负责制定督查计划,以现场随机检查为主,对各级各单位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街道、社区要继续组建好“创卫监督员”队伍,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劝导纠正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三是落实创卫简报制度。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每半月印发一次工作简报,通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创卫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创卫工作经验。四是落实新闻媒体曝光制度。新闻媒体与创卫督查组加强配合,通过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表扬和倡导文明高尚行为,曝光和惩罚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五是落实创卫满意度测评制度。由国家统计局金昌调查队负责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为创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城市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建成一批有代表性、有文化内涵,服务民生的城市亮点工程。金川区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力度,为开展城乡结合部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条件。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公司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安排足够的经费保障所管辖区域环境卫生工作,为创卫工作做出贡献。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分配使用公用事业经费,保障好卫生设施配套、行业达标、单位和居民区环境整治等创卫工作所需资金。
(六)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与创卫责任单位签订创卫目标管理责任书,针对创卫工作中各环节、各部位出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和责任分工,必须在六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金政办发〔2011〕58号附件.zip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