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教育的实施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教育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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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学生(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训促进就业为目标,以“转变观念为先,培训技能为重”为原则,充分调动全市农村“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帮助农村“两后生”树立“劳动光荣,劳动致富”的观念,努力提高农村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收入。
二、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对象为2013年-2015年初中和高中应届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全市农村学生。对农村低保家庭“两后生”,实行强制性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对农村非低保家庭“两后生”,实行自愿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目标。通过组织全市农村“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应具备“两证”(毕业证或培训证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力争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培训方式。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依照本人兴趣和市场需求,面向全市农村“两后生”开展订单、定向和储备式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初中后”毕业生以强制性参加中职(中技)教育为主,“高中后”毕业生以自愿性参加中职(中技)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为主。
(四)培训机构及专业。依托我市现有公办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教育培训。各公办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结合办学特色,及时跟踪市场需求变化,主动适应区域经济、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设置数控技术、建筑施工、汽车修理、卫生护理、商贸服务和涉农等社会紧缺专业。
(五)组织动员及报备。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动员农村“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社会认可度。各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发布各专业开学、开班计划,并将申请报告、培训计划、“两后生”证明、学员花名册和登记表等整理成册,由县区扶贫部门经同级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后开展教育培训。
(六)考试鉴定。农村“两后生”毕(结)业时,市人社局、各县区以及各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按照相关规程组织学员参加毕(结)业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毕业证;符合鉴定条件的,从简从快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合格农村“两后生”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
(七)资料存档。农村“两后生”培训期间,所形成的培训材料、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等基础性材料,由各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必须完善装订成册、分类存档已备督促检查;职业技能鉴定材料由市属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存。
三、补贴政策
(一)省级补贴政策。凡符合甘肃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甘财教〔2013〕32号)及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职业技能教育的我市农村“两后生”均可享受省上规定补贴政策。
(二)扶贫补贴政策。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四个县区的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在甘肃省贫困地区“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集团所属院校参加教育期间,可享受省上扶贫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两年2500元。
(三)市县补贴政策。凡未享受省级和扶贫补贴政策的我市农村“两后生”,在我市公办中职(技工)院校参加职业技能教育期间,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高中后”享受一年,“初中后”享受两年。补助资金由市级、生源地县区财政各自按50%的比例承担。
(四)培训费用筹集。全市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根据《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筹集,重点全额保障农村低保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审计局和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兰州市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整合成员单位职能和全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金,实行统一负责、统筹管理和钱随事走的管理机制。
(二)注重培训实效。各中职(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责任制,确保在教育培训内容、时间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同时,要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加强过程监控,注重“两后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对在教育培训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和漠视质量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教育培训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就业服务。市人社局、各县区要建立信息数据网络,在摸清辖区内农村“两后生”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制订科学的培训转移就业计划,提高农村“两后生”就业的稳定性和增收的可靠性。继续健全劳务供求信息和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两后生”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帮助受训学员获得一个稳定、收入较高的工作岗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重点采取到现场点名、核对照片、随机询问学员信息等方式,核实受训人员身份,及时通报结果。原则上督查组每学期督查不少于两次,对两次督查均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取消其所享受的相关补贴;严禁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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