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开发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开发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365号

兰州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现将《兰州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开发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

与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向

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开发座谈会纪要

2012年12月6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副市长牛向东与四川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总经理冯冬一行就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通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开发事宜进行了座谈,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兰通公司是我市省属重点装备制造企业之一,在石油装备制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被华通公司控股的四川腾中重工有限公司收购,对于加快其自身发展、提升装备制造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将把华通公司作为引进的重点战略投资者,予以大力扶持,在兰通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自主开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使之成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业升级的典型,力争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促进建立一套支持企业“出城入园”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向新区拓展问题。市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将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中央省属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给予支持,同意新区项目建设、老厂区原址土地开发同步进行,以缩短审批周期,促进项目建设。华通公司、兰通公司要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加快新区项目与原址土地开发的规划设计等工作,全力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关于原址土地开发问题。由兰州市“出城入园”指挥部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主动推进,华通公司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开发方案,尽快提交市政府有关会议进行土地变性和建设审批。

(三)关于合作协议签订问题。兰州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华通公司共同参与制定“三方合作协议”,明确支持兰通公司向兰州新区拓展和原址土地自主开发的相关事宜。由华通公司负责,尽快修改完善协议文稿;由市工信委牵头,兰州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磋商完善协议细节。力争于2012年12月28日举行“三方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四)关于其他问题。兰通公司承担的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分离问题,由企业统筹提出意见后,依据有关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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