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48号
颁布日期:2015-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陇南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握一区八县城区地下管线现状,根据《省建设厅、省工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15〕42号)精神,结合全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在2015年底以前,完成我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成全市及各县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社会、专业管线单位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同步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为城市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基础服务,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普查、理清旧账,全面摸清城市地下管线现状;

(二)动态管理、不欠新帐,切实做好新、改、扩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入库;

(三)理顺机制、共建共享,着力实现全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三、普查范围

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包括污水、雨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四、普查内容

(一)基础信息普查

主要内容: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管线种类主要包括供水、排水(包括污水、雨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

(二)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应依据相关行业法规、标准,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4月—5月)

1.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成立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牵头部门、各单位任务和职责,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方案,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普查工作方案经县区政府批准后,报市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局)备案。

2.资料收集及调绘。在原有掌握城市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召集专门会议,培训权属单位技术人员,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由各管线权属单位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空间属性信息转绘至带状地形图,编制现况调绘图,填写相应的管线调绘资料登记表。并组织进行实地对照校核。

(二)管线探测阶段(2014年6月—9月)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管线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以收集整理的各类专业管线图、管线相关资料作为管线探测的参考数据,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各种管线埋设情况,开展探查方法试验、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隐蔽管线点实地探测等工作。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

(三)成果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2月)

1.将管线探测数据叠加到现状地形图中,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产生综合管网图,建成城市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展示各类管线布设情况,并实现三维管网数据的空间查询、统计、量算和空间分析及辅助应用等功能。

2.采用探测单位自查、管线权属单位确认、监理验收、聘请专家组成专家验收小组对普查成果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验收后将普查的所有成果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各县区牵头部门,建立各县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由市建设局整合各县区的管线信息数据,建成全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成果资料一并报送市大数据处理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和建立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对我市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具有重大意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确领导,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大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本着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将本次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政府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切实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后续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核实程序中来,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进行竣工测量,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报送各县区牵头单位。

(五)建立共享机制。各管线单位应将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及时报送至各县区牵头单位,并及时对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相融合,确保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成果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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