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平政办发〔2009〕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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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纠风办制定的《平凉市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九月五月六日
平凉市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3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帮群众解难、替政府分忧、促社会稳定、为发展服务”为宗旨,全方位、多渠道加强群众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热线”继续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广播电台专门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并落实市委办发〔2008〕34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建立上线协调会议制度,由市纠风办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召集人负责制,召集人为市纪委、监察局分管或主管纠风工作的领导。
三、节目内容
(一)咨询问题。包括上线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相关政策法规及社会服务承诺等。
(二)接受投诉。包括不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不良,“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听取意见。听取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四)反馈结果。反馈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
四、节目安排
(一)播出时间
2009年度“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自5月15日起开播,至年底结束。全年共安排29期直播节目,每个上线单位安排上线1次。逢周五上午9:30―10:30时在平凉人民广播电台直播(FM88.8兆赫),周一、周三同一时间重播。
(二)上线单位
2009年确定参与上线的单位共25个,主要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及服务性行业单位。上线顺序依次为(具体安排见附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震局、种子管理站、卫生监督所、给水排水公司、质监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公用设施管理处、规划局、兽医局、农机监理所、建筑管理处、税改办、退耕办、减负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公室、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就业服务局、公安局消防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残联、平凉银监分局、平凉公路总段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
(三)宣传报道
平凉人民广播电台、《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中国?平凉门户网站提前一周对节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告,并跟踪采访、报道群众在节目中反映的意见和上线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每期直播节目结束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要及时将音频、视频资料和相关文字资料以电子文本的形式送中国?平凉门户网站,由网站工作人员加载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网络版播出。
五、运作方式
(一)每期节目开播前一星期,上线部门要做好上线预案,报“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审核,直播前3天将定稿预案一式三份送“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
(二)每期节目开播前,上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与节目主持人见面,互相交流和沟通,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具体方案,保证节目的质量。
(三)节目直播时,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要尽量现场给予答复;现场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作出承诺。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解决;情况较复杂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解决。问题的处理情况要以正式文件分别向市行政投诉中心、市纠风办和市“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各报送1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要通过小结节目,及时反馈各单位答复和解决问题的情况。
(四)市纠风办将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特邀监察员参与节目的直播监督,提高节目的公信力。同时,将根据上线部门的情况,每季度评选一个“最佳上线单位”,编印一期《平凉市政风行风热线简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行“一把手”上线制度,参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走进直播间,介绍部门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承诺服务事项等,并通过接听热线电话与群众沟通交流,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通知本系统干部职工收听。下线后要及时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非上线单位对“热线”转来的群众反映的问题,也要按照上线单位的时限要求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和回复。
(三)对不按照《方案》要求参与上线的,敷衍塞责、解答问题态度不好、语言不文明的,解决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应付了事的,群众反映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而相关单位之间相互推诿的,以及有其它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政风行风热线”有关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单位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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