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清安监[2009]31号
颁布日期:2009-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安监[2009]31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将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将《2009年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2009年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安监局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现结合我市安全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安全监管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最终标准”的要求,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为主题。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公仆意识,规范职业道德。找准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存在于行政执法、综合监管、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形成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作风和部门新形象。

三、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㈠成立市安全监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简称市局行评办)在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落实;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㈡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市局的做法,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四、评议范围

㈠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重点评议市局监管一科、二科、三科、执法支队等部门。

㈡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重点评议机关重要岗位和基层安监站。

五、评议内容

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

㈡安监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情况。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抓好行风建设,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责任落实。

㈢安监系统落实纠风专项工作的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赞助、执法不公等损害人民群众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使纠风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㈣安监系统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等。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认真查纠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圆满完成各项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意识,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善于改进作风,热心服务群众,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工作办事讲求效率质量,无“生、冷、硬、推”的现象存在。

㈤安监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情况。

㈥安监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情况。是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对外服务“窗口”,开通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届的监督。

㈦安监系统遵守收费管理规定,依法收费的情况。

六、评议步骤

㈠准备阶段(4月15日前)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政府纠风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㈡自查自评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自行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照评议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5月15日前写出书面自评报告,报告在报送当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抄报市局行评办。

㈢接受评议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积极配合行评团采取的视察、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评议形式,并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㈣整改和总结工作阶段(9月30日前)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根据行评团提出的问题,深入分析,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写出整改情况报告。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在两个月内未能落实整改的,要向当地纠风办和市局行评办说明原因。市局在抓好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落实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9月15日前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当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它作为今年安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树立安监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安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活动中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开展学习,带头自查自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接受评议,带头参与总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㈡突出重点,注重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就是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要针对群众反映政风行风问题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作为评议的重点,开展作风教育和整顿,纠建并举,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安监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转变作风抓落实工作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㈢找准问题,落实整改。要解放思想,结合实际,转变作风,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监管对象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找准存在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问题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边评边改、评后即改。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整改计划,给群众明确答复。要把整改作为政风行风评议主线贯穿始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㈣主动配合,加强联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政风行风评议团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配合政风行风评议团的工作,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尊重评议代表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权,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指定政风行风评议联络员,设立征求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将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于4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联络员名单、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号码报市局行评办。

㈤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民主评议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研究解决,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工作环节,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对政风行风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又不及时整改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在系统内通报;情况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要正确处理评议活动和业务工作关系,科学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评议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务求实效。

附件:清远市安全监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市安全监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房瑞贵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小凡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继友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孟平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建全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何文华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宋小平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一科科长

白献民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二科科长

谭谷兴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三科科长

朱国权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梁健元市安全监管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二、市安全监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谭建全

材料组:颜培杰、杨荣华、黄海平

综合组:欧阳琳、戚启明、房秋红

联络员:黄海平

联络和举报电话:3371665;传真:3379784。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