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中府函〔2016〕71号
颁布日期:2016-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中府函〔2016〕71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请示》(中建请〔2016〕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按照安全供水、降低漏损的目标,拟定供水管网更新、连通及分区计量方案,借助供水管网模型模拟评估,确定管网改造方案,对中山市给水设施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有利于保障我市供水安全。《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其编制和实施对保障我市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我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建设、改造、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今后我市城市供水管网体系建设需符合《规划》有关要求。你局要切实落实《规划》,会同市城乡规划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工作,把相关技术要求落实到各项目的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备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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